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合理地开展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制定的各项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确保院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决定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安排、监督各年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抽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在认定过程中,师生中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组 长:朱正林
副组长:郭欣瑜
成 员:汤玲、陆子豪、陈慧、严紫银、刘韬、刘承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