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1    点击:

各行政班: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2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院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级先进个人(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4个,其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拟推荐省级先进个人4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各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2. 省级“三好学生”应在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考虑并优先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行政班组织拟推荐省级先进个人的学生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3)、《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1)。请拟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行政班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2)。在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时,请注意言简意赅、逻辑清晰,不得写“见附件”,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与推荐表一起附送。

以上材料,请各行政班于4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57202823@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陆老师18151009386、严老师18936018885。

 

附件:1.省三好优干汇总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0

  • 附件【通知附件.rar】已下载